概要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和东京电波株式会社 (以下称“东京电波”) 于2月13日个别召开的董事会上,对于以村田作为股票交换的全资母公司,东京电波作为股票交换的全资子公司的股票交换 (以下称“本股票交换”) 进行审议通过了决议,两家公司于今日进行签订了股票交换合同。
详细
关于本股票交换,我公司方面,基于法令等取得许可之后,通过根据公司法第796条第3项简易股票交换手续的规定进行,不经过我们的股东大会的批准,而东京电波方面,预定将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定期股东大会上,得到大会的批准后进行。并且,东京电波将在本股票交换的合同生效日 (预定是2013年8月1日) 之前的2013年7月29日废止在东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第一部中上市的的普通股票。
到现在为止,两家公司之间经过长期的合作,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2009年签订了有关石英晶体装置产品的资本及业务合作的同意书,并且也在2011年签订了包括合作协议。两家公司努力开展了在销售方面的合作以及开展了高精度、低价格的石英振荡子“HCR®”的共同开发和商品化的活动,但是为了突破目前严峻的经济环境,必须建立一个能够将两家公司所拥有的开发、生产、销售、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作最大限度有效地利用,以及能够迅速地进行业务决策的坚固的体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们认为东京电波成为村田的全资子公司是能够达到目的的理想方式。
通过本股票交换,我公司凭借着取得的有关石英晶体装置的产品和技术,能够更进一步充实我们的产品阵容。对于东京电波而言,也能够构建更强大地开展开发、生产和销售石英晶体装置的体制。具体而言,我们认为能够达到下列三个方面业务的协同效应。
- 确保配合急速扩大需要的石英产品等的生产能力的同时,将村田制作所的生产技术、供应链管理能力、市场营销方法等,正式地引进于东京电波,以增加供需对应能力,谋求最大的利益。
- 村田制作所尽最大努力有效利用销售体系,全球性地扩大销售东京电波的产品的同时,致力于利用广泛的产品阵容进行开发客户,策划更进一步扩大销售两家公司的产品。
- 对于领先世界的客户们,在强化东京电波的产品的企划、开发提案体制的同时,推进共同开发领先取得客户需求的产品,创造出高功能并且具有高附加价值的电子元器件产品。
我们期望两家公司通过这些合作,将进一步地提升双方的业务价值。